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着力打造文艺精品,实施文艺精品工程的要求,努力推动东莞文学艺术的繁荣和创新,市文联决定今年编辑出版第二套《东莞当代文学艺术精品选》,从即日起向全市征集作品。
一、 出版形式和规模:
《东莞当代文学艺术精品选》拟分三卷,其中《文学卷》为大32开本,《美术书法摄影卷》和《戏曲音乐舞蹈卷》为大16开本,三卷均为平装,合装于一个精美的护封硬盒内。每卷2000册。
《文学卷》收入长篇小说(节选)、中短篇小说、散文、报告文学、诗歌(包括中华诗词)、儿童文学、影视文学和文艺评论。
《美术书法摄影卷》收入书画篆刻摄影作品(书法包括毛笔、硬笔书法作品)。
《戏曲音乐舞蹈卷》收入戏曲文本(包括粤剧、话剧、小品等原创文字作品,适当配以剧照)、音乐作品(包括歌词、歌曲和乐曲)和舞蹈作品(图片与说明文字)。
每卷后面附录各艺术门类省级以上获奖名单,《文学卷》另附省级以上纯文学报刊发表作品目录。
二、 征稿对象
凡持东莞市户籍的作者和各级文艺家协会会员、以及在东莞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新莞人作者均为征稿对象。
三、 征稿要求
1、作品必须是2006—2007两年内在省级(包括省会一级)以上专业文艺报刊和出版社正式发表或出版,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文艺竞赛中获奖或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文艺展览和演出的文艺作品。
2、参加的艺术门类不限,但每人每类作品限交1—2篇。
3、凡文学类和戏曲音乐类作品须出示原作并交复印件一式3份(打印件或光盘亦可,但不收手抄本);凡书画作品须交原作(特殊情况如参展被收藏者可交光盘或高清晰度照片),草书篆书篆刻作品须另附释文;摄影作品须提交正片胶卷或高精度电子文件一份。所有作品均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处及联系电话(胶片、光盘可附另纸注明)。
4、凡获奖作品须出示获奖证书并交一份复印件,其他作品均须注明发表出版的时间、报刊出版社名称,或展演时间、地点和主办单位。
5、每人须交一份200字内的作者简介和彩色近照一张(半身彩照或生活彩照均可),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作者简介内容包括:真实姓名、笔名艺名、籍贯、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是何文艺协会会员(包括协会任职)、主要代表作及(省级以上)获奖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统一规范。
6、各文艺家协会会员的作品按不同艺术门类交送相应的文艺协会,其他作者的作品可寄交编委会办公室。
四、 截稿日期:2008年6月1日。
五、 联络方式:
东莞市新城市中心石竹路9号18楼 东莞市文联《东莞当代文学艺术精品选》编委办公室
邮编:523070
电话:22837241
联系人:张先生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启
200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