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文学艺术院是全国首家地级市文学艺术院,是市文联属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定编5人,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核拨。院址与可园相傍,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84平方米,由作家工作室、学术报告厅、培训教室及其它配套性服务设施组成,预计于2007年建成使用。
文学艺术院是以文学、影视、戏剧、小品、歌曲等文本创作为主,兼融文艺研究、培训、文化产业发展的文艺机构。其功能定位为“创作、研究、培训、产业”四位一体,即:聚集优秀创作人才,催生优秀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高地;研讨东莞文学艺术创作,提升作者创作力的研究阵地;面向社会普及文学艺术,培育创作后备力量的培训基地;驱动文艺作品转化为艺术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产业园地。
其主要任务为:第一,面向全国招聘各类文学艺术创作人才,开展各门类的文学艺术创作生产,强化作家和作品的全程跟踪管理,在选题立项、作品修改、出版包装和宣传研讨等环节上实行“一条龙”服务。第二、在全国文学艺术创作的大背景下,针对东莞地区的文学现象,系统性地研究东莞作家的创作和作品,寻找和把握文学人才成长的规律,及时向外推介优秀作者和优秀作品。第三、开展创作培训,发现、培育和扶植本地文学艺术创作人才;举办普及性与提高性的文学艺术讲座,提高业余作者的文学水准,提高市民审美情趣和欣赏水平。第四、探索文化产业的途径,寻求艺术与市场的切合点和进入方式,拓宽有偿培训、中介服务、影视制作的经营渠道,争取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